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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民眾】【役男】【役齡前在國外就學之役齡男子】 【接近役齡男子】【遺失補發】【申請護照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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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民眾 | ||
| 一 申請普通護照及入出境許可手續 (舊護照效期屆滿不再辦理延期加簽,須申換新護照): 1 請填妥繳交普通護照申請書乙式兩聯。 2 繳交照片三張(三個月內拍攝之二吋光面彩色脫帽正面半身照片,人像 3 繳驗國民身分證正本(驗畢退還,十四歲以下未請領身分證者,繳驗戶 4 第一次申請機器可判讀護照者,繳驗戶口名簿正本(驗畢退還)或於最 5 繳交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二份(請分別附貼於申請書上;十四歲 6 向收費櫃檯繳納護照規費: (2) 未成年人應附父母親或監護人同意書(父母親婚姻關係存在者,得由任 (3) 男子年滿十六歲當年一月一日起至屆滿十八歲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間 (4) 二十歲(年次算)以上在學役男在緩徵期間申請短期出國(二個月內 )旅遊、觀光,申請新護照,請逕向本局辦理。至於已經有護照者,可 (5) 未在學役男及十九歲在學役男則須檢附其徵額地鄉(鎮、市、區) 公 (6) 後備軍人第一次申請出國須先辦理返鄉報到並繳驗退伍令正本(驗畢退 (7) 國民兵或免役者須繳驗國民兵證書或免役令正本並繳交影本。 (8) 繳交有效之舊護照(護照第四頁或第五頁之入境許可條碼尚有效者,須 (9) 現尚持有效之入出境證者,應繳還該入出境證。 (10) 申換新護照時,舊護照內有僑居身分加簽者如須移簽至新護照內,須 (11) 更改中文姓名者,須換領護照,並繳交戶籍謄本二份。 (12) 外文姓名、別名有特殊翻譯者,須繳交舊照或足資證明之文件。換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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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役男 | ||
| 一 「役男」是指男子年滿十八歲翌年一月一日起至屆滿四十五歲當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尚 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齡男子。 二 應繳證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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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役齡前在國外就學之役齡男子 | ||
| 一 在國外就學役男: 役齡前(十八歲)出境,於十九歲徵兵及齡之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在國外 就學之役齡男子,符合下列各款者,憑經驗證之在學證明向入出境管理 局申請再出境,其在國內停留期間,每次不得逾二個月:在國外就讀當 地國教育主管機關立案之正式學歷學 校,修習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者 。其係在新辦法施行前(八十七年六月二十五日前)已在國外就讀高中 、專科者,亦可辦理。 1 就學最高年齡: 大學至二十四歲,研究所碩士班至二十七歲,博士班至三十歲,均計算 至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 在學期間,憑其持有外國政府核發六個月以上有效再入境許可簽證與 當地我駐外機構驗證合格之在學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再出境。 3 役男未服役者,不得前往大陸地區就讀。但前往香港、澳門就讀者, 準用之。 二 15歲以前出境男子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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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近役齡男子 | ||
| 一「接近役齡」是指男子年滿十六歲當年一月一日起至屆滿十八歲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 二 應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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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遺失補發 | ||
| 一 在國內遺失護照時之補發申辦手續如下: 1 本人持身分證明文件親自向遺失地警察局分局刑事組報案。 2 警察機關核發之護照遺失作廢申報表。 3 其他文件及相關事項請依個人職業身分詳閱一般民眾或軍公教人員護照 申請須知。 4 在大陸遺失護照返國後之補辦手續,除另須備同入境證副本外,其餘均 與在國內遺失護照時之補發申辦手續相同。 二 在國外遺失護照返國後之補發申辦手續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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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護照須知 | ||
| 所需文件:身分證正本 2吋照片 3張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男生需附退伍令 舊護照﹝換發新照者﹞ 20歲以下附家長同意書。 軍公教首次辦理護照,申請書仍需加蓋關防及首長章。 役男19-27歲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的男子,須向區、鄉、 鎮公所申請役男出國申請單。 費用: 58頁1200元,42頁1000元 工作天: 5-6天 辦理機構: 1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台北局本部 地址:台北市濟南路一段二之二號三至五樓 電話 (02)2343-2888 總機暨語音專線 (02)23432888(20線) (02)23432968~70 護照查詢專線 (02)23432807 網址 http://www.boca.gov.tw 2.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台中辦事處 地址: 台中市民權路二一六號九樓 電話:(04)2222799 傳真:(04)2222950 3.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高雄辦事處 地址:高雄市成功一路436號2樓 電話:(07)2110605 傳真:(07)2110704 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花蓮辦事處 地址:花蓮市中山路三七一號六樓 電話:(038)331023 傳真:(038)330970 送件時間:AM8:45-12:00 領件時間:PM13:30-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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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簽證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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